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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张国荣 | 图书《随风不逝·张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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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细水逐年来凝聚

2004-8-20 17:24| 发布者: sarahcheung| 查看: 1250| 评论: 0

  Leslie唤起你心头的那份真,多想迷糊一次,可却总想着该找个适当的时机。或许就是这样矛盾的,没有人有勇气弃世,只会在梦中,梦中什么都可以。

清影——还有谁
  在仿佛是校园民谣的风格的映衬下,一份浪漫的理想主义爱情逐渐露了脸,简单的配乐让人想起了令人无穷回味和怀想的初恋和校园时光。
  “还要认识谁,还要捕捉谁”。只要“还要”就是对当下生活的不满足,Leslie带着强烈的疑问语气和一点点的戏谑,对于这种体现无限追求的“还要”至少是小觑的。
  当Leslie用他那天真的,没有丝毫掩饰或做作的声音唱起“才能随时,让我渴睡”,作为听者的我脸上不自主地泛起一丝红意。这个“渴”字完全不含有任何欲望的味道,有的只是真实的可以握在掌心里的甜蜜。绝对的云淡风清,让有些些俗世杂念的我顿觉自己的无知,甚至想对自己嘲弄一番。不过我想对于Leslie,没有多少人能每时每刻保持理智和冷静的吧,终究还是有那么多的俗人,我如何可以幸免?我就带着甜蜜意味的微微红晕继续听下去。
  “时间属于谁,微笑赠给谁”。时间,或许是人最私隐的东西,最想保留也最有权利保留的东西,试想当一个人想把自己的时间无条件地奉献给另一个人,这份感情不可谓不真,不可谓不深。我从来不敢奢望占有别人的全部时间,但却不得不说在我的心里深处时时刻刻有着这样的渺茫的期望,从那里流出怡人的幸福之泉。
  “和旁人时让我会心虚”。没有感受过这样的纯粹,就算是真心实意地想着一个人,也没有试过把旁人全部忽略,甚至会心虚。这是如何美好的心虚啊,就怕会伤害对方,哪怕一丝一毫。Leslie接着又唱出了那些个天真的叠词,“浪漫付给谁谁谁,然后陆续像雾水去去去”。那个“谁谁谁”不像是不确定的疑问词,倒像是对于一个无限亲密的关系稳定的情人的撒娇,明知故问的可爱之处,隐约有想投怀送抱的冲动。
  从前的情趣,在眼下都被称作糊涂,而且被眼前人全部击垮,粉碎。人生或许难得碰到一份能这样被自己珍惜的感情,把所有久存的幻想,那人人都会有的仅以此摆脱现实苦境的幻想,都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随时随地的挂心,总是害怕自己不够完美或者做得不够好,永远都只会在自己身上挑错误,把不是唯一的看成唯一,难能可贵的唯一啊,让多少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都褪了颜色,一句,还有谁,就足以。

不日——谈情说爱
  以歇斯底里的吼叫开头,让我着实一惊,忙不迭地去关小音量。这是我所熟悉的Leslie吗?竟然有了一点点摇滚的味道。说实话我是不习惯如此的吵闹的,但是这首又不能不说是一个例外,每一次听,都会让烦躁的情绪回归,让委屈发泄,让不如意隐退。在这样一首不可谓不吵的曲子里我竟然听出了宁静,可贵的心灵之静。
  “人人大谈最爱,也会爱到分开”。是不是对世俗认清的一种否定的?拥有的时候就什么都是好的,甚至忙不迭地一个个加上个“最”字,一旦丢弃了,就是一钱不值,与任何普通的看不上眼的物什无异,再也不会想起曾是挂在嘴边的“最”,有何价值?可偏偏有人愿意相信这样的戏言,或许也不是真正的相信,只是要以次来证明自己的拥有,或者曾经拥有。在这里,都被彻底打破了,激烈的真实的光芒让人难以睁开双眼。
  “一生一个多美好,然而谁担保不不不不枯燥”。以前总觉得这是一个借口,花心,多情,甚至烂情的借口,现在却觉得自己的幼稚。每个人的想法都随着年龄和身边的事物不断地改变,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可悲的,自己的改变能被轻易地接受,却硬生生地要求别人不许改变,一点也不可以,实在不能不说是强人所难。那几个“不”字被Leslie唱得轻巧,却在我心里印得很深,好像是一种亵渎,又或许是一种不屑,总之是对凡尘俗理的抗议和讽刺。
  “Hey,讲真一句,难道谈情便必须先戴面具”。对于这句以几乎是挑衅的“Hey”开头的简单的问题,我竟然找不到答案。不是说真实是最重要的吗?我们时时刻刻都要求自己也要求别人尽可能地真实,但当别人把真实或者过分真实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又无法承受,算不算自相矛盾呢?人本来就是矛盾的,当他说着“我不想知道”的时候,其实心里想得要命;当她说“只要你诚实地对我说,我一定会原谅你的”的时候,其实不知多想逃离这个地方,其实她一句也不想听。不过作为另一方,往往分不清那句是心里话,那句是客套话,那些又根本就是反语。
  当这个爱情箴言那样赤裸地摆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承认,我还是被吓着了,耳朵里满是Leslie的真诚和不羁,我无法判定对错,或许无所谓对错,却一定要对自己诚实,这是Leslie说给我们的。

渐去——你我之间
  曲调简洁而又柔软,简单得简直有那么一点草率,让Leslie的声音独自突显在耳畔,词却是模糊的不伦不类。没有贬义的意思,只是和想象的不同,原以为会描述另一场理想的或者说幻想中的爱情故事,却发现连故事的梗概也没有,有的只是凌乱的感受,却也应了题目的“你我之间”,没有故事的故事或许会留下更深刻的影象也说不定。
  谁说只有伪装着故事的框架才能让人兴奋或感动?“日日夜夜在感情斗争”。就这平凡的“日日夜夜”四个字,其中隐藏的深刻哀痛却是痛彻心扉地袭来,有点促不及防的味道,自己也被吓着了。好不容易回过神来仔细地想,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感动的呢?原来是为了那耗去的时间,对每个人都无限宝贵的时间,只有最深的绝望才会使人毫无感觉地挥霍时间寻求麻醉,于是“日日夜夜”就好像“这些年来”一样承载着生命里的太多,变得沉重。
  “从柔软谈笑间,或愉快强吻间,如何去作出挑选太难,然而时光有限”。“柔软谈笑”的场面似乎常见,可以说是温馨,却也可能只是敷衍。“愉快强吻”就不多见了,既然是愉快的,又怎么称得上“强吻”,或许这只是拉近关系增加愉悦的一种,本没有必要细加追究,却不得不去想象这一情境发生的时候眼神里流露的那一点,究竟是什么。“时光有限”,这次明确地写了,却又没有了那样的感慨,好像把一个人人皆知的苦恼公诸于众,仿佛只是为了博取同情,而我最吝啬这样的同情。
  不管是从朋友情侣,还是神态言语,清楚地知道只要是为了寻找爱情,或者只是和爱情有那么一点相关的部分,都是徒劳的。爱是一种感觉,只需要对自己负责,不必去向别人证明。其实更多的时候连自己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不要残忍地要自己给自己的行为或者感觉统统下定义,把它们明确地归到某某类,然后像是松了口气地告诉自己不曾越轨,不曾有不应该的想法或做法,是不是太累了呢?当感觉被归类以后,还是初时的感觉吗?或许那份真实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隐藏了起来。
  你我之间,是爱情吗?或是游戏?单恋?旁人不得而知。那种似有似无,似是而非的感觉,是存在心里的隐约感动,如果无关大是大非,何必去分清楚?只留一个小小的位置,以供他日不期地想起。


凄——夜半歌声
  又是一首国语歌曲,又是Leslie自己作的。
  “只有在夜深,我和你才能,敞开灵魂,去释放天真。”仅仅是“夜深”,这种场景的选择就让我有了充分的想象空间。在我看来,夜是充满诡异却也充满神采的,幻想在这特殊的氛围下任性肆意飞扬。这首歌是可以幻想的,只是幻想难免有些沉痛,那看似平凡的词却无时不带着悲的意味。
  如第一句里的“天真”,Leslie唱得不但不轻松热情,却是淡然而镇定,掩藏着一种难以言明的悲痛。“我祈求星辰,月儿来作证”,又是星辰,又是月儿。其实我本人是不太喜欢这种做作的词汇的,一点也不真实,不过这本就是一个故事,也难怪这样极尽煽情之能事,用这种迷幻的意象来迷惑人的双眼。我想原词中应该是“祈求”吧,不过由于发音相同,我常常认为是“乞求”,如果是那样的话,好像少了一点童话色彩,多了无可挽回的悲哀,似乎更和当时的情景,只不过不够美了。
  “总会有一天,把心愿完成,带着你飞奔找永恒”。“终会有一天”,是那一天呢?这样不确定的字眼里我似乎看不到希望,即使有希望也是自欺欺人的。把心愿完成,又有多少心愿呢?怎样才算完成呢?看来是甜言蜜语,我却一点也不觉甜,因为似乎看不到也等不到。到底有没有永恒?到底什么是永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不用找也找不到。有时可能瞬间即是永恒,永恒也只是那么的一瞬间,但是那样奇彩,那样灿烂,那样意幻。在这里“永恒”似乎是一个被质疑的词。
  可是最后结尾的那一句,同样的一句,只是最后升了一个半音,然后用细细的声音把它拖长。Leslie的巧妙演绎,曲子的巧妙变换,这个“永恒”竟然和之前的那一个有着那样本质的不同,虽然你或许同样质疑它,但是你会心甘情愿地相信它。这首在夜深中开始,仍在夜深中结束,但是在终结之前的那一刻,你仿佛看清了眼前的路。
  本是一首纯粹的悲哀的歌曲却在曲终人散时得到了升华。

风——今生今世
  终于盼到粤语歌了,还是如此绵长的,有点大气,又有点小调的风格,不是沉重而缓慢的,当然也不是劲道十足的,快慢适中,软硬参半,毫无拖沓造作之感。总之一句话,很舒服。
  “幻变的一生,默默期待一份爱”,开头的“幻变”两字Leslie就用了很梦幻的方式小心翼翼的唱出,让人很容易地一下子沉浸到他营造的意境中去。“默默”两字也是同样的小心翼翼,有一种呵护的意味在里面,为之感动的同时也为执著而淡然的情怀赞叹。然后他似乎是很轻巧的诉说了情路中的种种曲折和遭遇,有一种看破世事包容,却仍旧可以听出那不灭的激情和对世界美好一面的充分信赖。
  直到那一句“风里笑着风里唱,感激天意碰着你,纵使苦涩也变得美”,那心境似乎超过了原本的估计,何止是执著可以概括的。在风里笑,在风里唱,是清楚地知道眼前的困难却把它视若无物的坦然。“感激”又是何等美的一个词,表现的不止心胸开阔,还有对于纯真美好的呵护与珍藏。其实怎么看外界都是一个人内心的感觉,有些事想得好便好,想得不好便不好,无关乎本来的面目,只是看你怎么看待罢了。这样的深刻,在Leslie看似不经意的吟唱中间渐渐明显,能够这样表现这份美好向往的人本身也一定有着一颗善良的心,这也就是我们所看到的Leslie,我相信这份真,只有诚心,只有真实才能表现出来,是不容伪装的,而我们所得到的感悟和感觉却是Leslie悉心经营的。
  “天也老,任海也老,唯望此爱爱未老,愿意今生约定他生再拥抱。”一句“海枯石烂,天荒地老”的重新演绎,诺言总是美丽动人的,尤其是在动人的口中唱出,这个时候,现实总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他所营造的实在太美了。然而美中不足,“望”仍然隐约透出不安,而关乎今生他生的约定又明显是一张空头支票,活在当下不好吗?于是最后两字“拥抱”又把我们拉回到了现实,那样真切的伸手可及的幸福,那虽然平凡却绝对甜蜜的幸福,那淡淡的一句——拥抱。是的,拥抱。其实对于Leslie,我想得到的仅仅是一个拥抱,其他什么也不要,那是真切的,那是实在的,那会值得我回味好久好久。然而我知道,这个愿望的实现一定不在今生今世。

冷——当爱已成往事
  对于这首歌的热爱是不言而喻的。京剧的开头和中间的穿插,初听平淡却越来越有味的唱腔,那样揪人心魄的歌词,让你陷下去了,而且陷得很深,无法自拔。
  追其原因其实你是懂的,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一首单纯的歌曲,你可以在里面看到蝶衣——那个痴狂的戏子,看到Leslie——那个同样痴狂的歌者与演绎者,或许只是一点痕迹,一点影子,但是那是两颗心啊,在与心的碰撞中,又怎会不激起火花,怎会不让你心潮澎湃。
  自认为这是Leslie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首国语歌曲。相信很多人都在听到Leslie对这首歌的演绎之前都听过李宗盛和林忆莲的对唱版本,这个版本曾经红极一时。这一对夫妻,那样声声惨烈地诉说着离别的苦涩,那样想牢牢地抓住却不得不放手的痛苦,那欲走还留的不舍,都在高亢嘹亮的声音中被撕心裂肺地活生生地剥离,赤裸裸地放在外面,一眼就能明了。那几句合唱时候的重叠部分曾让我印象深刻。——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没有你会不同。——忘了我就没有痛;——忘了你也没有用。矛盾,激荡,如此地激烈,都在最后的一句“将往事留在风中”化于平淡,徒生意犹未尽之感。这个版本确实可以说是对唱歌曲中的经典,李宗盛那有点带吼叫的声音也正适合于这样的演绎。
  于是在第一次听到Leslie唱这歌的时候感到了一点平淡,以为他没有放太多的感情进去。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这个曾被我误认为平淡与无心的版本在渗透了那样的故事背景以后变得丰满有依靠,并且无可取代,绝对是对唱版本所不能及的。
  从头来过,一声京剧的敲击声打破了宁静,犹如平地的一声惊雷,预示着不平凡的降生。那一句京剧的词是后来看了原著才知道的——依我看来今日是你我分别之日了。一句不长的话被那个京剧的调子拖了又拖,带着一种悲痛,又带着一丝挽回的希望。接着一声强劲的音响起,又淡下去,像是石头击在水面上,激起那圈圈波澜,慢慢向外扩展,同时慢慢地变淡,直到看不见。
  Leslie的声音终于飘到了耳里,又是那样不经意,却是坚实而不可摧的。“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上来就像是一句总结,要把过去怔怔地忘记,最好是不留一点痕迹,因为人生已经太苦太苦,只顾得到现在,而无力去回忆过去了。
  “真的要断了过去,让明天好好继续”,过去真的那么容易割断的吗?明天的日子里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么继续。
  “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在这句中蝶衣的面目渐渐分明,小楼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霸王,是他一辈子也不能忘的,他的一生只是一出戏,他永远只沉迷在戏中,他只是虞姬,不是他自己。他对小楼的爱不是男女之爱,也不是单纯的同性情谊,如果有另一个霸王,他会爱另一个。他的爱包含着对事业的执著痴迷,包含着对虚无人生的无力的抗拒,包含着生活在梦境中的幻想和专一。其实人生如梦,谁又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可是他——虞姬,却是从一开始就知道的。
  “因为我仍有梦”,是的,这本就是一场梦,只是一场好长好长的梦,一场梦就做了一辈子。
  “别流连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这明明是一句欺骗的假话,“留恋”抑或是“流连”,我不知道,但是永远也做不到“别”。蝶衣也好,Leslie也好,这样的柔情万种又怎能视而不见,可是即使看见了,我们除了褒奖之词和欣羡地注目以外还能做什么。其实我们根本做不了什么,所以Leslie,你不必口是心非地拒绝我们对你的依恋,不管你是否言不由衷,我们都注定陷落其中。蝶衣和Leslie,都是那样地绝美,让人在陶醉其间的时候不得不害怕着失去,于是我们抓得更紧,不放手。
  我也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我也好害怕人生太匆匆,可这又岂是我们控制的?他能控制的?不要再说忘了你。我清楚地知道人生没有你会不同,忘了你没有任何作用,只有途增思念和悲伤。将往事留在风中也只是任性的想法,除非我失忆,否则我绝无可能放低往事,让它们无助地在风中飘呀飘。有些往事或许是不能忘不需忘不会忘的,那就不要忘了吧。
  好沉重的一曲,带着悲腔,带着不可抗拒的宿命,我想逃离,却终究不可能。心力交瘁是唯一的感觉,或许我也太投入了,正如Leslie投入于这部戏,这首曲,投入于他的整个人生。

雨——一辈子失去了你
  音乐还没有来得及起来,一句直白的话就硬生生地送到了耳里,竟然是“一辈子失去了你”。这句极其悲痛的话竟然反而带着平静的面具,给人的感觉却如痛定思痛般,在伤口已经要愈合的时刻再狠狠地接开疮疤,其实更痛。
  那样的一句后,仿佛是因为疲惫不堪,停顿了长长的一段,连音乐也好像淡出了,就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得见心跳,这时一根针的掉落都可以激起惊雷。
  “你任我落泪,我任你枯萎”。这样的调子一起,夜半歌声电影中的那个歌剧片断就在面前浮现。罗密欧与朱丽叶,本是悲剧结局的爱情故事,而这首歌就是那悲剧的高潮。朱丽叶死了,罗密欧在他的灵柩前面诉说着对她的诺言和思念。难怪在Leslie的歌声中既有着深刻的爱又有着深刻的痛。在这个特定的场合为着特定的目的而作的这首歌,模糊了流行音乐与歌剧界限,使它们如此完满地结合在一起,并且那样完满地表现了当时的意境和心境,实在不能不说是佳作。
  “黑夜之中请你打开心扉,等待着我痴情的跟随”。常常在夜深的时候,很多平素不被注意的都无穷地展现出来,那气势,有时候是自己都会害怕的。Leslie唱“痴情”似乎是咬音不准,于是我宁可认为是“此情”。本来么,Leslie这样的优雅高贵,庸俗地高唱“痴情”实在是不妥,如果是“此情”那就美得多了,记得那首隽永的Right here waiting就被翻为“此情可待”,绝对少了“痴情”那样的做作,多了真诚与真实。或许Leslie是故意的吧。
  “倘若天意注定要你我分离,让爱永相陪”。整首歌在绝对的高潮中嘎然而止,从这短短的一句里听到了对于命运的抗争,对于情感的执著,这无奈的美丽,仿佛给人一种异于其他的惊艳之感。那最尾的“陪”字,倾注了Leslie怎样的感情,听到耳里的只是掩盖了悲伤的单纯甜蜜,那掩盖是如此的细致,以至于你会忘了那个悲剧的结局,只留下无尽绵延的回味。

究——追
  对于这一曲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喜爱,仿佛不用找什么原由。一开始看到这个歌名,就说不出地中意,只是一个字——追,却表达了那许多许多的含义,不得不引领你浮想,寻觅。很开心地意外得悉这一首也是Leslie自己极喜欢的,因为歌词中暗含了向着目标冲刺的积极态度。——一追再追,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我却很清晰地看到了奋斗与冲刺,这是怎样的令人心动的激励啊,不禁想起了意思差不多的屡败屡战,不过美的意境就差了好远。不过单纯的励志歌曲实在不容易受欢迎,于是或多或少地加进了爱情做调味剂。
  “这一生也在进取,这分钟却挂念谁,我会说是唯独你不可失去”。轻柔的送到耳里的声音,你甚至觉得Leslie的嘴唇都不曾动过,那蓄意的云淡风清藏匿着的是一颗热烈的心的深处悲哀。“这一生”,一个太沉重的词,从来都不敢善用,从中可以隐约地窥出当时的心境。“唯独”,这感情够深刻了吧,始终都不信有什么是真正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那多半是劝哄的路子,多听无益,只是这亲近肌肤的声音急急地钻进心去,想方设法地渗透,于是不懂得如何去抗拒了。
  “疯恋多错误更多,如能从新做过,我会说愿能为你提前做错”。好棒的一句甜言蜜语,打破常规,原以为会是改正错误或是什么,不过人毕竟不是完美的,“提前做错”让我感到了一种意料之外的美丽,来自一颗真切的心,谁又忍心不去包容呢?能找到一个人让你“成功了败了也完全无重要”实在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不能不说是一种缘份带来的亲情的归属感。
  “只想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原来多么可笑……追逐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原来早不缺少”。听到这里,太多难言的伤感了,“多么可笑”,当用心度过的一分一秒都变成了笑话,或许已经不是失败所能概括得了,当追到了自以为要的基本生活状态后,却发现自己追求的并不是这么些,又或许发现自以为要的早已放在了身边,毫无追求的必要,生命此刻的意义又剩下多少呢?其实很少有人知道自己真正追求的是什么,大多数人也只是走一步看一步,只是那停下来省视的时候内心的空白与恐惧感,只有自己知道。
  轻松的曲调却配了刺人歌词,怎么说都有点欺人的味道,于是有了最后Leslie那一声满足的轻笑,先前的沉重感一下子全消除了,天使般的笑容久久地停留在脑海中,于是我也满足地笑了。我好像决定了即使前路有多少艰难困苦,也要用心地去追逐,“这一生也在进取”,或许根本不必为了谁,只是为着那一声满足的轻笑,好多东西都不自主地释然了,自我实现价值只要得到自我的肯定或许已经足够。

竟——眉来眼去
  又是一首对唱,和“深情相拥”不同的是这次是粤语,而且女声先开始,曲调也轻松许多,也许也和它所依附的电影有关吧。听这首并不像其他的粤语那样,一两遍就可以把歌词记得七七八八了,听了数遍还是没有太大的印象,感觉绕来绕去的几个词,也没有用心地去分辨。于是先谈谈音乐吧。
  初听是那种很轻松的感觉,节奏在慢歌中应该算是快的,但却没有急躁的感觉,淡淡的悠闲,一如刚刚退去寒意的初春,有一种新生的美。在这种模糊的印象中感觉上这首是很短的,一看时间却也有四分多钟,可能是轻快的感觉淡化了时间,时间原本就是一个概念,已经科学地证实过其实对于每个人来说长短是不同的。曲中的男女声变化很快,有点难以适应,女声的声部实在是高,悬在半空中的不安定感,唱得吃力,却听不出美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作,我都怀疑钢琴已经没有能力弹上去了。一直听得朦朦胧胧的,有意找来歌词一看,却又是另一番感觉。
  “微微略略缓缓慢慢擦过”。这句从来是最听不清楚的,那么多的叠词,看到这句的时候和我先前的感觉一样,没有确实的动作或场景,本是描述一种感觉,做基调和铺垫用的,不自觉地被引入一种胡思乱想的境界。充斥始末的非真就假,非对则错,看起来好像是很分明的,但却都似疑问句,让人真正不明所以。真实从来就是模糊的,感觉是道不明的,偷偷!再看!无情?有意?,一团纷杂,或许这原是生活的本来,只是更多时候我们不需要去关注它。
  纷杂过后是否尽是平凡,有意或无心在以后还有没有当初的意义,只在那刻有意义,不给别人看,只是思想在心里悠悠地转,会不会更好呢?“是否真的有过?”,认为有就有,没有就一定不会有,对于自己的意义,不回答又如何?
  “即使多不清不楚,目光早亲吻我”。不知道被目光亲吻的滋味,一定很特别吧。Leslie的这句处理得淡淡的,有如蜻蜓点水,却在心里泛起波澜,只能说这是又一个甜蜜的问候,默默收藏起来。不清不楚的眉来眼去或许每个人都想经历,这和那种明了的关系完全不同,有一种偷偷摸摸的享受,可能不会说出来,也不从去追寻,就在歌里想象一把吧。

不——红颜白发
  “恨这一生”。一句无奈的悲壮语言占据了开头,在那缓缓泄出的调子里显得无限凄凉。Leslie一字一字地仔细又似乎吃力地唱出来,分明在恨的掩饰下看到了无尽且痴绝的爱。“恨爱之间,分不散”。或许本就是这样的,爱与恨原本就是交织的,无从区分,或许这样的对比才使两者都有意义。
  “红颜白发”,此情此景又是怎样的令人着魔,红与白是反差的美感,年少与苍老是生命的两种极端,这样的定格,只有在虚幻的世界里才能停留片刻。不期然地想起天山童佬,自然地想起白发魔女,古装武侠确是现代人逃离生活现实的最好方式,沉浸在里面,一二刻,过后就什么都没有,过程就嬉笑怒骂样样齐全,想不到武侠意味的歌也有这样惊世骇俗的作用,却不得不联想到生活中来。
  “从前和以后,一夜间拥有”。听到Leslie的声音里充斥了感情,有满足,有感叹,有回望。可能是我的阅历有限,对于这句怎么都不能说真正的理解,对于Leslie这句的演绎又不得不喜欢。“从前或以后”,是总结长长的一生吗?从中自然看到了所谓永恒的影子。与之对比的就是“一夜”,是此刻吧。对于永恒和一刻的态度,我想这句大约在讲这个。永恒是美,但却是模糊的,没有任何的概念可以限定,似乎与空话无异。一刻或者说此刻,现实了点,却是可以把握的——唯一能把握的,只活在当下其实不是什么哲语,每个人不都是这样做的么。一刻与永恒如何和谐统一呢?或许又只有靠感觉了吧。感觉是多么捉摸不定的东西,粗俗地说想是什么就是什么,能够永久留念的一刻在于一个人就相当于永恒。
  “但愿会相信,缠绵时分手,能令我减轻了内疚”。最不能认同的就是这句,Leslie唱的感觉也似乎一点也没有把内疚减轻。为什么一定要在缠绵时分手呢?保留住最后的作为回忆吗?回忆是美的,却怎么都是假想的美,继续下去的结果如果放了手就永远也不会知道,可能更好呢?不过既然永远不知道,似乎也没有讨论的价值,在确认了看到最光辉以后或许真的应该放手,继续一个不看好的过程或许真的不如保留住真实的一切,只是璀璨在手里烧得滚烫发白,却又是另一种自我伤害。

见——何去何从之阿飞正传(*)
  意外的一段日语,是我较喜欢的女声,快而柔,透着点不安定。
  音乐起了,是那种很特别的,带着异国他乡的凄然而快乐的感觉。这次很不同,感觉这音乐里透着的故事是有生命的。
  很长的一段音乐的等待后,Leslie的声音终于响了起来,虽然是意料之中的,竟有着不期而遇的惊喜。
  “人海中,看尽寻寻觅觅”。Leslie的国语发声很特别,饱满而有力度,字字圆润,有一种钻进你耳朵深处的特殊能力。“人海”这个词其实有点对比的感觉,与海相比,人不能不说是渺小的,能力有限的,于是每次听到这个词,首先想到的不是热闹的场面,而是繁杂表面隐藏的内心孤寂,偶然因素的碰撞,不能自己控制的不确定性,所有这些都渗着朦朦胧胧蹊跷不定,让人无法安心。“寻寻觅觅”被Leslie演绎得颇具有寻找的仓促和无奈,显出这寻觅并不是那么的轻而易举,而是以热忱的逐渐磨灭为代价的有重量的心灵的旅途。“看尽”,要怎样的修为经历才有资格说这句呢?我们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候只是无聊地做着第一个字,用自己的一双眼去看世界,用自己微不足道的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纷杂和烦乱,在其中试着寻到一片略微清净的明澈的天空。“看”着实已经需要那么多,有时都会筋疲力尽,何况这个“尽”字。这个词让我感到了以前没有过的惶恐不安。我知道世界是没有尽头的,可是人的心有没有尽头我就不敢说,很多时候我都会害怕有一天会什么也不在乎,什么也不想再看,就是所谓的“看尽”,也就是这首所表达出来的感受。
  一段几乎空白以后,第二段又上场了,依旧不紧不慢,拖着长长的尾音,好象逼迫你去考虑再考虑,直到想得自己不能控制自己。“人生,总是聚散匆匆”。一句平常的话,一个普遍的真理,悠悠地来,不由得你不信。于是相信淡淡相逢,轻轻相拥,什么都只要触碰一下下,不要投入,不要深究,是处事的法理吗?看到过有一段话:人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实不是很懂,但是觉得很有道理,听着这首我就不停地想起轻与重的问题,明明是沉重的声音,却好像要人相信轻才是正确的。
  “黑夜中,寻觅一些感动”这句出现了两次,Leslie把“黑”唱得很重,仿佛要渲染这种特殊的意境。黑夜总是那么的特殊的,看不见事物的时候可能会离心灵更近一些,只是是否能寻到感动,我不得而知,感动是一个看似轻易的东西,却会在被忽略了无数次后逐渐引退,并且不再信手拈来。寻觅感动的结果却是不确实的答案:不知何去何从。
  这仿佛是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每个人的故事,从头到尾,我能看到一个人从幼年到青年到老去,成长的过程中满是迷茫,要寻觅的总是擦肩而过,总是一个人,总是在不停地行路,没有尽头。
  在火车行进的响声中,音乐渐渐淡去,却绵延了好一段,似有似无,好像暗示了人生的路程,长得没有终结。


(Leslie曾经说过他录歌的时候,会想象一个画面,构思一个故事,然后更好地融入感情。不知我的故事是否可能和他的一样……)

两个人,一辈子——何去何从之阿飞正传(微型小说)

  南下的火车上,一个30多岁的男青年。他不与人交谈,也不看书或干其他什么事,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有些聊赖,有些茫然。旁边有一群应该是结伴去旅行的学生,正围坐在一旁打牌,很是尽兴。男青年有时会稍稍转过头去瞥上两眼,不过很快地又收回眼光,不想让人察觉。
他似乎很好地控制着自己,不笑,甚至没有任何表情。绝大多数时候,他的眼光穿过火车的窗玻璃,望向远方。他的眼神没有焦点。
  火车上总是多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长的故事,偶然地在这一刻,在这火车上,这一段相同的人生。却是不同的思绪,慢慢地荡开去。且来看看这个并不属异类的男青年的故事。
  他叫斌,一个普通的名字,寄托着父母文武全才的希望。他成长在一个小城市里。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太多的特别,直到出现了她。又是两个人的故事,当然。
  她叫美丽。通常叫美丽的女子都不会太美丽的,她也是。但是她很单纯,也很真,或许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是邻居,从12岁那年起,他们又成了同学。相处在一起的时间很多,他们处得很单纯,没有一点杂质,一如那个年龄许许多多的少男少女,谈未来,谈理想,甚至也谈谈心目中的对象,看不到不自然。时间渐渐地逝去,到了他们都18的那年。
  这其中,他们的关系似乎有着微妙的改变。他们也谈未来谈理想,只是不谈心里的对象了。他有时会不自主地赞她的好处,她只默默含笑,不置可否。她有时也会拉着他说:我想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见识一下,你陪我去吗?他总是满口的陪,陪。说得多了,他也就没有感觉了,从没有意识到这算是承诺或是什么。
  18岁那年,她又提起了。这次好像意志坚定,把父母亲人都说通了,来问他的意见。他显然是没有准备的。
  于是,他们分开了。
  美丽去了南面的大城市深圳,斌则留下了。一年以后,斌也出去闯天下。他去了北面。没有缘由的。又或许有一点负气。她不知通过什么途径打听到了他的地址,主动地给他去信,说她一个人在外面无亲无故,很是辛苦。这时的他也是刚刚一个人出远门,很能体会这种孤独和无助。他被感动了。他回了长长的一封信,言辞恳切,对她表现了不一样的关心。她也感动了。
  两人开始恋爱,对,在分开了以后。这种关系是奇妙的。
  他们互相写信,打电话,诉说着开心和不开心,分享着一切。最常被提到的分处两地的尴尬。她表示过要去他那里,他也是,但这时两人的工作都已经起步,哪个放下都是不公平的。说和做很多时候是不一样的,少了份冲动,没有事件触发,于是就维持着这个状态。
  一个人的生活不消说是难熬的,难免看得多想得多。毕竟看得见的比看不见的真实。她决定倚靠着一个比她能干的男人,可以不要那么辛苦。她给他去了一封很短的信。寥寥数字:我有了新男朋友,我们分手吧。不带一点感情色彩。这封信实在太突然了,他给她打电话,不通。他抱着最后的希望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在信里他谈了好多年少的时光,谈那些大家记忆中的往事,最后他说他愿意放弃他的工作到她的城市去。他说不清自己的感情,似乎也无暇顾及作出这个决定以后面临什么。他强烈地想留住她,或许更准确地说,想留住自己的人生,
  从12岁到30岁,18年。对他来说她是一种标志,一种象征。自从不到二十岁离开家,他可以说拥有的实在太有限,亲人远离了,故乡不属于他。属于他的似乎只有她。只是现在也几乎没有了。
  他的努力果真是徒劳地,没有任何的回音。那封满载着他希望的信石沉大海,一去不返。他所能做的只有寻找她和忘记她。
  两年后,他坐上了南下的火车,去到她的城市。却是去参加她的婚礼。那天她意外地打电话来,然后说自己要结婚。他随口说了句:那我去祝福你。她就说:好啊,我等你来。随口说出的一句,他却只有去了。他去干什么,干什么呢?他自己也不知道。看着周围的人各有各的目的,出差,旅游,回家。他却没有目的。
  火车,特别是长途的火车很容易引人想很多事情。只身一人的他在火车上看着太阳渐渐地落山,真的好像在和自己的一部分告别。火车时刻地在颠簸,耳边尽是颠簸的声音,有时汽笛长长地一鸣,仿佛把他从睡梦中惊醒,好一会儿才想到自己在哪里,去哪里,又是一阵苦笑。或许还有家吧,那里总是自己的。他努力地回忆着他的故乡他的家。回家,看到父母总是高兴的,寒暄一场,小住几日,又如何呢?随后仍旧是一个人上路。孤寂地甚至凄凉地一个人上路。没有选择。
  人生,总是聚散匆匆。聚比散来得不易。他想着以后,似乎已经看到了尽头,又好像没有尽头。这并不完全是因为她。或许每个人都是这样孤独地存在于世上,他想。随后,他又想着见面时如何打招呼,她又会怎样介绍他,想着想着,竟然有了一点笑意,竟然睡着了。或许白天不能淡淡相逢,只能夜里轻轻相拥。或许只能在黑夜中才能寻觅到那一丝的感动。只是不知道何去何从。
  火车的鸣叫和着铁轨的震动,渐渐地消逝去,越来越远,越来越轻。

记忆,像霓虹,是不朽的证据——《红》

——红,像蔷薇任性的结局;红,像唇上滴血般怨毒。红尘是否泛过,一样明艳

  97,对于香港而言是惊恐着的转折,回归在港人的眼里似乎与末日无异,无数的电影电视剧都归结成同一个主题,叹着逝去的时光,迷茫着未知的明天。
  Leslie就在这惶恐的末世之中扔出一抹绚烂的红。这红,是生命的本来色彩,是以不安的元素来消除不安本身,其间体现了Leslie誓与港人共度大限的决心。于是这红,有了音乐以外的更深层次的意义,但是它并没有淹没音乐本身,只是把它渲染得更明艳。

  《红》有一种奇妙的力量,把人们平时隐藏的私密的欲望和幻想都暴露出来,诡异的神秘中是对人性深层次的探索,既会给人一种宣泄的快感,又会有过后的深刻思索和回味。
  《红》的包装也是特别之处,一色的红,没有一个字符,和主题配合得完美无缺。这包装并不是只追求艳丽或者视觉效果上的冲击,它是应着这主题而生的。完全的红,完整的色,艳丽地绽放,流畅淋漓的美感,特殊意义上的心灵慰藉。再看封套里面,依旧是简洁而隽永的美,一行小字:红 张国荣。那个肆意的红,那个心中爱怜无数次的名字,交相辉映着撞击着的艺术效果,已经不仅仅是效果,转而成为传奇,红的传奇,Leslie的传奇,一个惊艳的绚丽的永恒的传奇。
  一张大半个侧面的Leslie的照片,带着一点点迷茫,一点点挑逗,一点点不羁,耳朵上方穿着装饰的耳圈,冲破世俗礼教的感觉。整个照片集合,侧面的,背面的,都是飘忽的,好像一阵风,捉摸不定,特意的没有焦点,营造出了一种模糊的美,同样的惊艳。

  《红》最令人心荡的还是那音乐,那曲。反观《宠爱》,那是一盘电影音乐的合集,大都已为人耳熟,只是作为一个标志,让人会心。那专辑里的歌没有什么整体感,虽然也都很动听,但Leslie在形象和曲风上都没有太多的特别之处,不过还是比八十年代的沉重的成熟多了华丽的高雅,为Leslie的末世贵族形象打了头阵。而《红》呢,这是彻底的颠覆,不留一点余地。
  《红》可以说是Leslie的转型之作,不过又称不上转型,那是深藏着的那个Leslie的完满展示,是不一样的Leslie,是冲破种种围栏终于把自我展现出来的更让人疼惜的真实的Leslie。
  《红》共有十曲,称得上是快歌的只有谈情说爱,在强劲的音乐的应和下是彻底的宣泄,畅快淋漓。其余的歌有清新脱俗的柔情,有迷幻的神秘,却结合得十分妥帖,不论是歌曲位置的安排或是节奏音像的配合都恰当好处。
  偷情与怨男的滴血迷情;怪你过份美丽的上口曲调和享受折磨的另类体验;还有谁,你我之间,不想拥抱我的人的不同的柔情蜜意。另三首Leslie自己作的曲,有心人是很纯净的那类,随心的欢愉在历经世事人的眼里实在是难得的美梦。意犹未尽很特别,曲调充满了跳跃感,有时简简单单也很好。红是压轴大作,曲调诡异却顺畅,填词精准,意境深远,有统盖全局的大气,真正的绝色。
  无论是耳边的吟唱,还是开大了音量的满屋震撼,《红》都是不二的选择,从中真可以听出不一样的人生。

琼楼——偷情(*)
  一个充满诱惑的名字,或许由于在生活中难寻,赋予了它更媚的一面,这种似有似无的烟雾缭绕下的绰约姿态,许是幻世的源泉。迷幻的声音一起,仿佛立刻陷进了空旷的深谷,泛起层层回音。背景声中暗暗隐藏的沙沙声,麻痹着你的神经,虚化了现实与幻化的界限,模糊了真与非真的痕迹。在声响中你正不由己地行在一条长长的虚路上,迷迷茫茫的前方没有尽头。
  在满目的萧条中,在通往彼世的神道边缘,Leslie的声音赫然响起,那期待了许久的从不曾令人失望的声音,小心精致地演绎。“比引火更吸引,摩擦一刹火花比星光迷人”。那“吸引”那样鬼魅地勾引着你,一不小心就跌落最诱人的陷阱。谁说一刹那的光辉不是永恒,刹那间引燃的火花,刹那间销声匿迹,以自己最脆弱的生命焕发出最美妙的光彩,在最辉煌的时刻,骤然而逝,永远留在顶峰,无可企及。观者的眼里始终会留着那一抹光亮,好像它从来就存在。这样算不算是永恒?如果不算,那什么才是?如果不算,永恒又有何意?有时刹那究竟即是永恒,刹那的光辉是最吸引人的毒器,让你心甘情愿地为之犯险。
  偷情,“比暗恋更黑暗,比挂心睡不安枕,但上瘾”。黑暗总是比光明迷人,尽力地追逐,只是为了那一份的不确定,窥探隐藏的私密原是人最为得意的手段,引来最大的满足。纵然睡不安枕,但有那份莫名的牵挂,那在黑暗中的秘密游戏,不为人知所带来的巨大享受,都是上瘾的元素。Leslie用藏着急促的声音在耳边轻声道:但上瘾。真的会上瘾的,你会恨自己爱上这不该爱的诡异,爱上这离经叛道的诱惑,可终究是爱了,恨也无济于事。
  “如果可以磊落,谁情愿闪躲”。一个堂皇的借口,让你原谅完全不能原谅的错误。“如果可以快乐,谁愿意关起了心魔”。再一次地向你那脆弱的道德观抗击,让你相信快乐才是追寻的根本,为了快乐,哪怕犯一点错误,只要不是那么不可饶恕的,那又有什么关系?于是你就这样投降了,否定了你原来的观念,情愿相信这迷人的不真实。“或者”,一个不确定的词语,在Leslie的演绎下带上了确定的口吻,告诉你非此不可。
  于是你用“偷欢算不上偷情”来开释自己的罪过,用“难共处”来解释自己的出轨,宁愿相信不可见的从未谋面的爱情,带着戏剧的吸引力。有几世人生?如果未曾把好风景尽览,又怎么对得起自己?怎甘一个“认命”?偷情,不算罪过,Leslie把它唱成边缘的真理,逼着你放下负累,把隐藏的一面显出来。在一遍遍的洗礼后,你相信了,你认命了,说不上好坏,没有对错。
  偷情,演绎着另一种的生活模式,尝试,需要胆量,幻想一下,着实醉心。

起舞——有心人
  有心人,一个窝心的名字。有心,难得的际遇。Leslie作曲的质素一向不差,偏爱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一曲的调子很单纯,却又很明净,听后会泛起暖暖的笑意。钢琴轻缓地奏出一个个单音,Leslie轻轻柔柔的唱腔仿佛一股春风抚过脸庞耳际,留下淡淡的花香。
  “寂寞也挥发着余香”。寂寞一定是灰暗的词语吗?在Leslie的唱和下,万物皆梦皆幻皆完美,岂止一寂寞。挥发,曼妙的气息从皮肤缓缓地萦绕到空间,散开,飘荡,越来越远,越来越淡,残存的一丝却有着顽强的生命里,可以到达你无法想象的距离。“香”字被表现得那样轻柔,又故意地拖长,让你陷落在香的迷醉之中,并且尽它的一切可能让时间凝滞。景致真美,寂寞也成了美丽。
  “曾忘掉这种遐想”。说是忘掉,但“曾”字发得那样深,“遐想”又那样的飘忽,明明就在告诉你,此刻,正是可以唤起遐想之时。“但愿我可以没成长”。恳切的语气,孩子气的言语,却是每个人心头都曾有过的梦想。要是能回到童年该多好,要是不长大该多好,就算童年有再多的不愉快,那段记忆都是最真的,对于纯真岁月,怎么都有向往,还有再也追寻不到的苦涩。
  “情动”是无限美妙的感觉,无论在哪个时期,都不应该被埋没或隐藏。迷恋,只是一种感觉,如果可以追寻缘由,那就已经失去了最初的真切。迷恋,就是不考虑现实,不计后果,实际上是根本不能想那么多,模模糊糊难道就不是美吗?迷恋,需要对自己诚实,却也无须太执着,证实是多余的,有没有倾慕过只有自己知道,只是是否放得开,放得下。人其实一直都在扮演着自己,只是演得很逼真,常常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自己的想法究竟是什么,心中的感觉在某一时刻一定会表露出来,虽然是不经意的,眼角眉梢,举手投足,只是一丝一毫,很快地裸露又很快地消逝,要抓住,很难。人有多少时候能够真正做自己呢?模糊地迷恋一场,实在是难得的生命中的馈赠,不在乎是不是情愫,不在乎谁说。
  
迷醉——怨男
  前奏的节奏感很强,加上萨克斯的配衬,使这曲一下显出了高贵的味道,不过曲名所带来的遐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Leslie的声音这次是很硬地响起,不知道这样形容对不对,只觉有种龇牙咧嘴,说不上愤恨,或许只能说是怨。
  “营造漂亮动人卖相,你为何未曾赞扬”。刚开始的一句就充满了无辜和期望,完全把自己作为一个弱者,一个讨好别人的角色。
  “深闺梳晚妆好叫你欣赏”。“深闺”、“梳妆”这样的词用于女子的身上司空见惯,可这却是在形容一个男子,一个艳丽的男子,一个绝色的男子,却做出这样卑躬屈膝的样子来,是为了引来带有同情的注目,还是仅仅是内里的单纯释放?除了Leslie,谁胆敢用这样的调子,这样的语气,去投入地演绎这样离经叛道的异种的美?但是没有人否认这是一种美,绝美。
  “唇薄薄越来越痒”。一种滴血的迷情在不断地蔓延,想象着Leslie唱这句时的迷人的唇。想象真不是样好东西,忍不住地心里奇痒,外表却还要故作平静,不留一点痕迹。
  “这般的切想”。谁又不是?只是好多人会把这种自然的感情压抑得很好,在任何场合都不释放出来,于是在这样的情境明朗地表现出来,不能不说是一种宣泄,可是谁又有那机会呢?就算表现出来,这样的任性,这样的讨好,真的找得到适合的人来欣赏吗?还是会被埋没甚至被唾弃呢?
  “若要等偏我等不惯人”。原来一直以为这是一个弱者寻求快乐的故事,却发觉就算弱者也是不容小视的,就像这个极力讨好别人的男子,却是心急到不能多等一时,或许不是心急导致的吧?这是他最后的心理防线,他怎么也要保留最后的那点高贵,他本性里面的高贵是不容忽略掉的,如果这都不剩,或许就已经是另外一个人了,这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怨男没有恋爱怎做人”。如此任性直白的表达,谁不会甘愿放下那些所谓的准则,让自己放任一回?
  唱完“呻吟”二字,Leslie就真的如此地呻吟起来,那声声长长短短的“啊”,让你好像顿时迷失了方向,不知身在何处,只想去拥抱,只想去给予,并且把这看成是荣幸。最后那一声长长的“啊”响起之时,你的耳已经被激得不行,你的理智已经不能控制冲动,你正想飞扑上去,放下一切的一切,音乐却突然在一阵轻柔的钢琴音阶中戛然而止,找不到一丝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于是你迷茫了,你以为这一切只是一个幻梦。真的只是一个梦吗?

细致——怪你过分美丽
  怎样的美丽算是过分?妖冶的,纯情的,哪个更能扎入你的心?
  “谁亦能呵一呵”。“呵”是指吻吗?或是其他的亲密行为?我猜不透,不过极喜欢Leslie的口中发出这个字,想象着他发音时嘴里的温度,薄唇的起伏,心动不已。
  “一张嘴一副面容差不多”。是啊,虽然说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可是初初看来,眼睛鼻子嘴巴,又有多少的不同的,即使再绝色,也只和所有其他的人相差百万分之一,而已。这样说来,爱建立在样貌上完全不可信,因为差不多么。究竟什么产生爱呢?感觉?真的只是这样虚无飘渺的东西?拥着恋人的温度,在怀里躲避一时的风雨,是不是独特?有没有甜蜜?独特在于甘心情愿地只为一个人,即使是折磨也是享受。
  Leslie唱着这一曲,平静地,没有怨也没有魅,是他处在这样的位置还是我们呢?
  “怪你过分美丽,如毒蛇狠狠箍紧彼此关系”。你是美丽的,而且是当仁不让的过分美丽,可是我们可以怪你吗?我们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当然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嘲笑自己这个所谓的“彼此关系”,有关系吗?从来就只有我们知道你,而你从来就那么高那么远,何尝知道我们的存在?不过我们仍然那样心甘情愿地被箍紧,是折磨或者意象的折磨,关于你,都是享受。是的,从来就不应该怪你的,当然也从来没有,美丽本就没有过错,错在我过分着迷。不过如果我情愿活在意象中并以此为乐,那也就谈不上错了,就算爱你有千般的后遗症,又有什么关系?只怕一样,就是在这后遗症里有一样叫做忘记,忘记了曾经的痴迷,忘记了曾经的快乐,于是更强烈地去记忆,为了不忘记。若有一天我失忆,若有一天我迷离,但愿仍能记得你,善良,细致,迷人,深信“其他的一切,没一种矜贵”。
  这一曲有太多的问号,因为你,Leslie,永远是那样的神秘又吸引,我不想“终于花光心计,信念也都枯萎”,我相信这只是作词中必要的修饰,并非出自你,但仍旧害怕。宁可希望有更多的感叹号,至少证明我的清晰而非懵懂。希望虽然不清楚你,但至少清楚自己心中的你,清楚心中有你的自己。

温情——不想拥抱我的人
  伴奏响起,如此轻柔,这样平静,没有躁动,远离凡尘,原来只要简单的养耳的音乐声就可以了。开启音响,不是很大声,是那种刚刚好沉浸在其中的音量,听上五遍,十遍。当然这样的奢侈是不多的,更多的时候只是在无心恋战的时候听上一遍,回味数秒,然后继续工作。真的是极爱这一曲的,却说不上缘由,或许不是什么都需要缘由的。简单的伴奏却并不单调,那份沉静或许是一直寻觅却未得的至宝,弥足珍贵的。
  以为这样的洋溢着暖味的调子会讲述一个相恋最可能是初恋的故事,没想到却是单恋。单恋也能如此纯粹吗?甚至都没有嫉妒,怨恨,只有祝福。
  “无法同一路,关心却仍然做得到”。没有甜言蜜语,最简单却也最真挚,知道是无法获得的爱,却仍然坚持着那份关心,只为了忠于自己。其实简简单单的一个“关心”就很浪漫了,真切的往往是最平常且不起眼的。短短的一句,就已经不能不感动。
  “当天你离我而赶路,一转眼回头便苍老”。把背弃称为“赶路”,当然啦,心目中的那个唯一,做什么都是有理由的,都是值得原谅的,何况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毕竟是自己的路。很想想象“一转眼便苍老”的情境,却怎么也体味不到十足,苍老的那份悲哀,年轻的时候是注定被忽视的,而“一转眼”又把它衬托地简直凄凉,只一个信念,坚守了一辈子,就算已见苍老,以为做得完全,却仍然只是一转眼,一转眼就经历了一辈子。
  “曾不想拥抱我的人,游遍星辰,如今却这么近”。想起自己见面几年前的故友的激动,可这是时时牵挂的恋人啊,即使只是单恋,期间的苦涩想念又岂是只字片语能言明?“不想拥抱我的人”,被拒绝的何止一个单纯的拥抱?“游遍星辰”,好像这是不得已的最后的选择,伤心难过好像已经不足以表达,如今的“近”难道仍是幻吗?期间事事变迁,心境也变了吧?难道只是对方的心境变了?
  “即使未当真,也都不要紧”。明明清楚自己是第二,第三,不知第几个选择,但只要这一刻对方有需要,就愿意做一个给予安慰的人。
  “仍能寻觅怎么可能问谁是最好”。这句是真的,是对对方说的还是对自己说?两人都能再寻觅,而对方又是“游遍星辰”,能担保不再去游历吗?他当然也知道,“即使我和你能相好,今天怕同样地苦恼”,他不知道怎样选择,但选择的出发点仍然不是自己。
  “同偕人生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任何时候都是美丽的,即使后面跟着不确定的“不知要如何做得到”,但既然这样问了就是有心,有心就是一切。
  只有一个主角的故事,一样感动得一塌糊涂,不知道算是单纯还是无知,一直到现在,都想追寻这样的一份爱情,虽然明知可能性小于万分之一。
  同偕人生路,和不想拥抱我的人。

不觉——意犹未尽
  跳跃感很强的一曲,让我有莫名的不安又有莫名的兴奋。跳跃感是否意味着对爱情的不专注?是否意味着我对这种不专注既向往又迷茫?感觉上是一个短短的爱情故事,像是街头偶遇,或是一见钟情。
  “就此收场,嫌乏味”。用“乏味”来作为借口和理由的,是不是有些儿戏?感觉是一种游戏人生的态度,可紧接着的“一声叹息”却又多少有点沉重。原来不论表面多么不羁的人内心都有牵拌,也会为了俗事而伤神。
  “难道我对你不报忧只报喜”。一个现实的问题,不是说坦白真诚最重要么,可是人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喜欢听好话,喜欢赞美,不报忧只报喜其实没有错,而且在大多数时候是很好的选择,只不过要把“忧”隐藏得好一点,一不小心从旁人口中漏了出去,那罪过可就要加倍了,谁还把你的好心当成善意的谎言,一定认准了是恶意的欺骗,一定闹个没完。
  “我对我都不相信,哪可以讲从来没爱过你”。是啊,一直认为自己总是真的,于是只知道要求别人,其实自己又清楚自己多少呢?有时候感觉最会骗人了,如果自己都被骗了,对别人说过的话岂不都是骗人的?于是情愿不讲。“我对我都不相信”,不是因为不自信;不跟你讲爱你也不是因为不爱你。于是情愿相信是时候未到。
  “就此不见,更深刻”。虽然有点荒谬,却真的是这样的。见过一次,彼此的心里都会留下最美好的印象,虽然你知道你了解得不够多,你知道你了解的他可能经过伪装或掩饰,但是你不在乎,或者你情愿相信自己的感觉,只为了留住那时的瞬间。“更深刻”,是因为有更多幻想的空间,这个空间因为只见过一次而足够大,大到可以装下一切以前不奢望的梦想。
  “不算多不算少”。或许本没有必要去分辨多少,因为不能分辨的是大多数,介于其中却一定要分出高下,其实是很痛苦的。“你一笑间摇头便带过”。Leslie仍旧唱得随意,配合着这首的氛围,我却听出感伤来,我知道是多余,可每次听到“带过”,总是免不了的一阵难过,好像自己仅有的那点真诚又被带走了一点,还能有多少呢?你说你是“摸不通那个”,你却早已呈现在眼前,最不在乎的其实最在乎,其实也容易被识破。只是一切真的太短。

燃起——红
  红是一种颜色。小的时候都喜欢红,红衣服,红裙子,红的蝴蝶结,红的大红花,虽然满眼都是红,却一点也不觉得腻。长大一点了要扮成熟,穿起那些米色灰色的衣服,所谓的无色系,开始的时候是有点新鲜,可总觉得有点不伦不类。再大一点了,工作关系更多的场合是素雅的装扮,但是心里却对那肆意的红有着深切的怀念与向往。于是偶然换上一身红装去出席喜宴说不上的高兴。以前不知道为什么少不更事的时候会喜欢红,现在发觉,红本就是最本真的色彩,是生命的颜色。这种喜爱是与生俱来的,不需要理由。
  红是一种情绪。开心的时候,红是激动,伤感的时候,红就是怨。女人们把嘴涂红,脸上不忘抹上胭脂,都是红。红是宣泄的情绪,放任的情绪。红会让人兴奋是作为色彩而言的,而作为情绪,红会是沉重。古时候的哲学家很有意思,把什么都分成正负两类,比方热为正,冷为负,感觉上正的一面是人们更向往的东西。但他把轻归为正,把重归为负。或许在生命里已经有太多不能承受的重,于是人们更想体验一下身轻如燕,若真的像燕一样飞起来却又半真了。于是矛盾,于是不能简单地评论好或者不好。沉重的红,带来思考。红是一种凝重的情绪,却可以在凝重中找到跳跃。
  红是一种情感。“蔷薇任性的结局”,肆意。唇上滴血,在放弃中永生。漆黑夜里的那一抹红,像是难逢的救星,又像是地狱的使者。红的情感,叫做毒。毒有何特别?只因毒会上瘾。“若染上了未尝便醉”,没有回旋,不能逃脱,无谓挣扎。贪婪地想再要,再要,更多,只是更多,一样,不是任何其他。于是睡在火热里,醒在烈日下,天却始终是黑的。天黑如何有太阳?是梦。并且不会醒。红的毒如热恋,始终高烧不退,游离着现实,游离着游离。红是朝日,红是夕阳,纵使最美的景致里都逃不过。“年华盛放”是红,“斜阳渐远”却还要纪念吗?“掌心的生命伏线”,诉说着怎样的轨迹,都迷茫在无边的红里,是盛放,或者,是沉沦。
  红是一种意象,红游离于肢体之外,同样在现实之外。生命里有红,但红不是生命。红里有生命,又是不是生命的一切?红,绝色的,却是伤口。
  Leslie的红,怨毒,迷醉,沉溺,芳香,细细品来,仿佛看尽了世界,已不在人生。


一个人,两颗心——偷情(微型小说)

  他和她,相识于一场婚礼。他是新郎,她是来宾。婚礼,旧友寒暄的地方,竟成了男人出轨的机遇。
  他是新郎,今天当仁不让是主角,和来宾一一握手,合影,于是在进门签到合影的地方,他和她第一次见了面。当然,他们起初并不相识。她是新娘老同学的朋友,不要说和新郎不认识,就是和新娘,也只是几面之缘,收到了请柬,来报一下到,只是这样。
  第一次见面很快,站好位置,照相机咔嚓一下,就进场了。她站在新郎的旁边,而她的朋友也就是新娘的老同学站在新娘的旁边,主人家在当中,理所当然。照相机响的那一下,她照例很热烈地笑,只是那以后,她仿佛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她有一点不自在,忍不住用眼角瞥了一眼,看到新郎的眼神一直在她的身上。新郎好像注意到了她的反应,特意地收回了视线。
于是她进场去了,后面来贺喜的来宾又接着上来拍照。整个过程前后不过两三分钟。
  故事当然没有就此结束。
  接着下来,新郎一直都心神不宁,和她的新娘在拍照的时候也只是敷衍一样地搂一搂,不过新娘似乎忙着招呼客人,一点也没有发觉。
  喜宴继续下去,照例由司仪出来主持,其中有个特别栏目就是新郎新娘细数当年,从相识,塞纸条,怎么开始恋爱,何时牵手,再怎么怎么走到一起的过程一点点地讲来,来宾好像对这个特别感兴趣,在一旁起哄的不在少数,还有不少添油加醋,想让新娘多讲一点其中的细节。这个时候大家的注意力都在新娘身上,新郎感到了出乎意料的轻松,忙活了这么多天的婚礼,什么细节都要一一考虑到,这个时候倒是难得轻松了,好像前面的准备和今天的仪式都是在完成任务,更奇怪的是,他几乎没有把自己当作主角。
  新郎眼神游荡,有时会特意地注视什么方向,不过桌与桌之间的距离不近,只能暗地里想想。他在想的自然是刚刚进门时遇到的,他老婆的老同学的那个朋友。他回忆着她的容貌,这曾经是他在年少的梦里多少次看到过的女神形象,而且她看起来很年轻,而眼前的老婆明显有了一点点的胖,似乎也不想以前看上去那么青春了。他又想起了她的衣着,那一席红裙,薄纱状的,不能算很短,到膝盖上面一点,不过已经有足够的想象空间。薄纱是几层式的,好像在不断地撩动他的心,薄唇上又是那一点红,红得刚刚好,不艳也不俗。他想起了老婆总爱把嘴唇涂得很红,一时说不出的讨厌。
  新郎正思绪飞扬,新娘也正讲到激动时,有一段讲着讲着好像不好意思了,她回过头冲新郎媚惑地一笑,新郎显然没有任何准备,冷不丁地抬眼,眼神里差点露了破绽。
开席了,来宾们都放下了刚才的矜持,礼金都付了,当然要吃个够本,这不,有人拖家带口,老婆孩子都捎上了。
  敬酒的也很多,不过总是被傧相们推了回去,理由么,敬酒的人想必也猜到一二了,新娘是不好多喝酒的,大人不要紧,不过么……
  也是由于同一个原因,犯了烟瘾的新郎乖乖地到场地外面去透口气,没想到却与他刚才想着的那个她不期而遇。他本来已经预备把她放下了,如果不再碰到,相信明天,最多后天他就会忘了曾经见过这样一个人,不过他们偏偏又遇到了。
  她是去洗手间的,正巧从过道经过。
  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她认识他很正常,因为他是新郎,他认识她在她看来也很正常,因为他曾经那样地注视她。
  其实对于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她也没有太多的厌恶,只是她好像已经忘记了如何去谈恋爱。很久以前,大约五六年吧——在现在这个社会算是很早了——她的初恋情人去了英国留学,他说会回来,要么接她出去,结果呢,一直没有音信。几个月前她忍不住写了封信去,他竟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他根本就忘了有她这么个人,又或者在回避这个人。其实在这期间,她也说不清自己对他还有多少爱,可能是当时答应等他,也可能是一个人生活太长成了习惯,她总也没有再找男朋友,或许她已经不相信恋爱了,或许她自己还没有发觉。
  她正想着,新郎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她也没有扭捏,就似是而非地和他谈起来。至于他们谈什么,不外乎是些无聊的类似家常的东西,不过各人心里想的就不一样了。
  他新婚,可是似乎对新娘就已经不满意了,恐怕选择结婚也是不得已的,再说现在的妻子,作为男人,他很难不乱想的。他已经极力压制自己的感觉,他其实真的情愿不去想,但是第二次的遇上又怎么能不让他再一次动心呢?他现在已经不能控制自己,或者更准确的说他现在已经不想控制自己。
  她呢,五六年没有恋爱的经验,也没有认识什么男孩子,现在眼前的他,虽然不是怎么英俊,却也十分斯文有礼,再说,他们的认识是这样的巧合,在巧合这件事上,女人总是更愿意理解成缘分。于是她也想试试这个男人。
  两人各想各的谈了十分钟,傧相从里面走了出来,拉着新郎去敬酒,一路还跟他嘀嘀咕咕的,好像是新娘被人灌酒了很不舒服什么的。她一个人在外面又逗留了一会也进去了。
  她其实还是一点也不了解他,但她却为这不了解感到莫名的兴奋。
  又两小时,酒会终于结束了,人们带着喜悦的倦容纷纷离开,一些相熟的留下来准备到楼上的房间闹新房。她也没有走,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今天是他们的新婚,今天注定要洞房,就算只是意思意思,今天,他也不会属于她的。
  她正想着,新郎新娘被一群人拥着出了饭厅门。饭厅里除了她,还剩下一些饭店的人在清理。
新郎走到半路,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一样,对身边的人说忘了东西,然后飞快地往饭厅跑。在门口签到的地方,他撕下一页纸写上了自己的电话,然后直冲里堂。
  他没有想到她还会在里面,那他为什么回来呢?谁知道。
  她看到他,有几分惊讶,她接过他递来的纸片,然后从包里拿了张名片递给他,像是工作上的正常交往,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留下联络方式是为了什么。他急急地又冲出去,他们没有说话,算不算是默契?
  他冲到一半,又转回头,在签到的地方拿起了那支笔,然后直追刚才的一群人。旁边的傧相和新娘正闹得欢,看他回来,顺便问了句去拿什么,他掏出一支笔。傧相显出不解的神情:就这个啊?他点了点头,把笔握在手里,西装的里层口袋里,躺着那张名片。


碟外拾遗三首

韶华中的隽永——永远记得
  对于太完美的东西常常都不知道如何夸奖,更不要说评论了,只能以自己浅薄的理解来窥探冰山一角。
  真的是太喜欢这首永远记得,好像一个错失了多年的挚友,终于没有在我的生命里溜过去。很难相信一首短短的歌曲,感觉却是包容了人生的百态,像是一条长长的弧线,从这一端到那一端,没有急噪,没有驻留,有的只是自然。
  开始以为这是一首八十年代的歌,没想到却在九七前后,很难想象在九十年代的浮躁和九七前夕的迷茫里怎么能够造就出如此的纯粹和纤细。曲调是一尘不染的,像一颗未经世事的纯真的心,歌词又明明是历尽千山万水,像一个暮年的老人在回望自己的一生。未经世事固然珍贵,经历了很多却能平淡处之则更加不易,于是觉得越发珍贵。
  音乐幽幽响起,喜爱的钢琴声,配器并不是很多。“是时候想遍,心中所爱名字,到未来,物转星移,仍见星光灿烂时”。慢慢的一句,缓缓地飘入耳里,只一句,我就被虏获了。“想遍”,多美啊,听Leslie唱那个“遍”,轻柔,带着温馨的暖意。Leslie,不要孩子气了,告诉你,心中所爱的名字,第一个是你,最后一个还是你,想遍,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过程,但每遍的感受都不同,沉溺于如此的享受。“到未来”,未来从来就是一个迷茫意味的词,然而你却把它限定了,任它“物转星移”,都会有当时存留在心底,仍能用心看见。一直都喜欢“物转星移”多过海枯石烂,前者是一种美感的动荡,虽然是记录现实规律,却好像很意念,而后者只是多余的肉麻。不要天长地久,只要在物转星移后仍能记得这个曾经的名字,哪怕只占据一个角落。
  “是时候相信,纷扰不过闲事,到头来,谁都可以,云淡风清过日子”。很深的哲理。“是时候”相信,是不是也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才偶得的呢?纷扰都只是生活的陪衬,Leslie仿佛超脱世俗地唱“不过闲事”,终于让我相信生命里的很多时候,原来不需要这么执着的。到头来,回过头来看曾经那么在乎的事,都因为已经成为了往事而不在重要,不过是闲事,或许你还会迷惑,这是我经历过的吗?只要能放下,Leslie说,谁都可以,云淡风清地过日子。“谁都可以”是一个希望,虽然可能不能兑现,你却不会不这样努力。“云淡风清”,无法形容是怎样的美丽。以前不明白,为什么一辈子在小村庄里生活的人也能投入、尽情甚至享受。旁人或许会笑话他们没有见过大世面,但是这样的“云淡风清”又是多少所谓见过世面的人可遇而不可求的。有人可能一辈子也想不通,为什么看了那么多,拥有那么多,还是不快乐,其实是心境,知足便云淡风清。
  “时代跌荡里,谁又永远记得谁”。听到Leslie唱“跌荡”就好像自己瞬时经历了起起浮浮,心已经苍老到足够能回忆。“谁又永远记得谁?”现实的问题,带着几多的悲哀,好像是没有答案的,像是在自问,又像在苦思,变换中,尚且不能对自己承诺,何况是对别人。不过Leslie,因为你的善良所以你有福了,很多人都会记得你,永远记得。
  Leslie接着又唱,“但愿记忆像霓虹,是不朽的证据”,每次听“不朽”两个字都觉得有别样的味道,从前看不起这个词,认为肤浅,认为没有什么会不朽,而在Leslie的口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它,仿佛可以触摸,一遍又一遍,让你相信。
  “是时候张看,一身璀璨华丽,到头来,时光洗礼,唯有风采,会留低”。“张看”,好奇妙的词,带着点好奇,又有着旁观,审视却轻易,不像是回顾,倒好像带上了希冀。“璀璨华丽”,太惹眼的东西,生命力都不强,能终于剩下的,是如水般纯净却不张扬的一些,让后世永记。青睐“留低”这个词,有珍藏的意图,却不表现得急噪,有一种岁月冲刷后的美,沉静,找不到喧闹嘈杂。
  永远记得,一遍遍地重复听,简洁的旋律,纯净的声线,耳边充溢的是温情,于是学会忘却,于是永远记得。

眉目间的惑诱——挪亚方舟
  好长的一段空白后,音乐细细地,一点一点地响了起来,应了那一句“从没有中生有”,感受这初生,确实有种不一样的喜悦。确实,一切的有都应该是从没有开始的,但是又从何而来物质?如何从非生命物质变为有生命的物质?挪亚方舟,这个神话故事在现在似乎以不用这样去讨论。没有中生有,或许是鼓励你去创造新生事物,又或许是让你看淡生命里的一切,因为一切原本就是没有的。
  “情怀仍没见尽头,心写满在我手”。没有尽头,可以空虚,也可以——甜美。用心作笔,在掌上划下一道道的生命伏线,直至充溢,满泄。也许几十年,也许,总之不会完结,如同“人间不会休”。
  每次听到Leslie诚意地唱“我跟你已属太幸运”,我都不由自主地点头称是,每每听到这句,我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虽然只是这么简单的一句。想想世间有多少人比我们苦难百倍,有人在战火中,有人残疾,有人遇险,有人总是失败,抱怨自己所遇的时候,想到这句,很快就豁然了。或许知足真的是很好的美德。幸运,不只因为我是现在的这个我,我的境遇没有更糟,还因为我们有Leslie。那以后,似乎只有这首的这一句能让我真正地开怀,“我跟你已属太幸运”,Leslie这样认为,我也一样。有你真的太幸运,不在乎是不是曾经,我相信存在即是永恒。
  “每一个故事都有过兴奋”,怎么理解兴奋的?或许只要心中有你。
  “任何风雨背后总有你,并肩共行”,听到这句,不能不感动,相信Leslie在唱的时候也会回忆到很多很多,他像一个孩子一样撒娇讨你的爱,他又很正经地一字一句地告诉你他真的感谢你的爱,他会记住你的爱,我相信。想象着“任何风雨”,只要有一个“你”并肩就是怎样的福气,何况Leslie拥有那么多的“你”,Leslie很知足,他一定会开怀地笑,无论在哪里都好,一样会开怀地笑。知道他会满足会笑,我又怎能不开怀呢?我不要笑得凄凉,我要灿烂地笑,怎么都好,是Leslie愿意看到的。他做到了他自己,他从没有中生有,已经很完美。
  挪亚的一叶小舟,纵使在漂浮,也是美丽的。

记忆里的存留——我
  写到最后一首歌了,用“我”来结尾,只因为它是Leslie最中意的,并不是第一次就喜欢上这首,但是终于明白了Leslie为何对它钟爱,因为它是“我”,“我”,太多的真实感受被勾起。已经不怕再听到这首的旋律,虽然心还是会止不住地一沉,却已经学会了冷静,绝不是麻木。
  I am what I am.感受着这句简洁对称的美,感受着并非口号式似浮夸,它真真正正是Leslie的诠释,那样真挚,那样直白。“我就是这样的我”,Leslie这样说,也这样做。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Leslie是绝对有资格说这句话的,绝对不是自恋,他已经做到了这个社会上所谓好人的一切,他好像真的从另一个世界而来,并且丝毫不受俗事的干扰,从纯净到纯净,一如往昔。
  “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Leslie说这句,是要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他值得被珍惜的一面,因为存在,他就已经独特,而且是可以引以为荣的独特。
  “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有几多人可以真正“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敢说Leslie一直都是如此洒脱,但他确实有过不为纷扰忧愁的一段,由衷地高兴,每个爱他的人都应该尽力去这样做。“站在光明的角落”,相信Leslie说这句的时候有着无限的自豪,他的每一分每一秒,虽然不都是无愧于己,但绝对无愧于人,我相信,所有人也相信,他理应自豪。
  他确实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或许也真的比烟花更寂寞,我不敢说懂他,或许没有人懂吧,他究竟是坚强还是泡沫般柔弱?“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或许他自己也弄不清楚吧。或许他外表坚强,始终扮演着照顾者的角色,内里却是很需要被呵护的吧,看他那一脸孩子气的笑容,那获得认同会真的高兴的天真,他是需要被呵护的吧,不过也只是或许,我无从知道。Leslie,赤裸地盛放,并且娇艳欲滴,你真的是绝色,一道最美丽的风景。
  为了“我就是我”,为了曾经灿烂的绽放,不能不在往后的日子里把笑容留给自己。Leslie和我们,都一样。


——你还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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